滨江见义勇为工作站于2016年成立,辖区内有见义勇为人员3人,其中被评为泉州市级1人,晋江市级3人。工作站紧密围绕《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秉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
工作站立足于日常工作,推动见义勇为各项制度在辖区落地生根,将见义勇为的理念深入渗透到辖区企业、校园、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性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成功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尚,让见义勇为行为正能量发扬光大。截至目前,已成功开展见义勇为法规、政策咨询小型宣传活动300余场,举行大型主题宣传18次,发放各类宣传单逾1万余份。工作站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服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与上报体系、表彰奖励管理制度,为今后开展见义勇为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同时,还细致入微的跟踪服务每一位见义勇为人员与志愿者,为他们逐一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关怀与尊重。工作站严格依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走访、慰问和评选、奖励先进见义勇为志愿者暂行规定》,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认真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积极收集上报各类见义勇为行为。截至目前,累计为各类见义勇为行为申报奖励426人次,奖励慰问金达23万余元。